广西桂林旅游新闻:综合治理漓江环境精心呵护“中国名片”_桂途旅游网

综合治理漓江环境精心呵护“中国名片”

网络转载 浏览 5014 推荐 270 评论 0 2018年09月05日
黄姚古镇旅游

  漓江是桂林山水的灵魂,全长214公里,被誉为全球最美的15条河流之一。漓江风景名胜区是国家颁布的首批国家级风景名胜区,也是首批国家5A级旅游景区。2014年6月,列入世界自然遗产,成为广西首个世界自然遗产。2016年,列入首批国家绿色旅游示范基地,也是广西唯一入选的风景区。

  一直以来,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备受中央和自治区领导的重视和关怀,习近平同志在2010年全国两会期间参加广西代表团讨论时说:“我们一定要很好地呵护漓江,科学保护好漓江。”2015年,习近平总书记出席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广西代表团全体会议时,再次谈到漓江生态保护,并叮嘱一定要保护好桂林山水。2007年,自治区党委、政府作出“保护漓江、发展临桂、再造一个新桂林”战略决策,2012年自治区还出台了第一部地方综合性生态环境保护法规《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。

  历届桂林市委、市政府高度重视漓江保护管理工作,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,桂林市委、市政府始终牢记习近平总书记的嘱托,大力实施生态立市战略,将漓江保护利用管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,综合治理力度和投入也是前所未有。

  改革创新漓江管理体制机制

  清晨,阳光洒在漓江上,波光粼粼的水面下,鱼儿在畅快游着。漓江城市段沿岸自北向南,一条慢行步道依次将虞山公园、木龙湖、叠彩公园、伏波山、解放桥、“两江四湖”中的杉湖以及象鼻山串起。上班、晨练、旅游的人们穿过鸟语花香的步道,犹如置身于一个天然的滨江公园……这是近年来桂林实施漓江生态保护建设的一个缩影。

  过去,人们在欣赏完美丽的伏波山叠彩山象鼻山之后,抬眼望到江的对岸,却如同看到另一个反差强烈的景象:民房破败不堪,桂林城如同一个美丽姑娘,脸上却贴着一块旧膏药。此外,杂乱无序的鱼餐馆、洗车场星罗棋布地出现在漓江两岸和洲岛之上。对此,群众不满意、游客不满意,市委、市政府不满意。

  光阴荏苒,桂林的领导换了一届又一届,但“青山绿水也是政绩”的“绿色政绩观”却从未改变,保护漓江的“接力棒”也一届届往下传。近年来,面对新形势,我市积极探索建立保护漓江生态的新体制、新机制。

  2012年1月,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正式实施,为科学保护漓江增添了一道法律“护身符”。同年11月,经国务院同意,《桂林国际旅游胜地建设发展规划纲要》获国家发改委批复。《规划纲要》把保护漓江作为桂林生态文明建设的首要任务。

  当前,桂林正在全力建设国际旅游胜地,为实现生态、社会、经济效益的均衡发展,我市着力破解漓江景区管理体制机制不顺,如“县区分段管理,部门多头管理”等问题,实行统一管理、高效管理、法制化管理、科学化管理、长效化管理,并遵循“人、地、资源和谐统一”的原则,通过制定科学合理的利益分配方案,兼顾漓江沿岸百姓、游客、经营企业、政府等各方利益,特别是增强沿岸群众的增收能力,让他们从保护漓江中真正得到实惠。

  2013年6月,国家住建部正式批复《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》,对推动漓江风景名胜资源保护开发起到了积极促进作用,也为桂林探索漓江管理新机制提供了依据。

  2013年,桂林市委提出了“统一管理、统一经营、统筹各方利益”的新思路和新要求,深入推进漓江管理体制机制改革创新。

  2015年,漓江风景名胜区工委、管委正式挂牌成立,统一协调管理漓江,实施漓江综合治理与生态保护,改变了以往漓江管理“九龙治水”的混乱局面,让保护和发展进入一个全新阶段。

  2017年,漓江管理体制改革列入自治区级改革试点。

  目前,《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条例》已列入市人大地方性立法计划,作为重点内容加快推进,已完成初稿。正在广泛征求意见修改完善,计划今年内完成,出台后将为科学保护漓江提供更加有效的法律法规支撑。

  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的行为

  2013年初,解放桥西头、滨江路边一处历时10多年都没解决的拆迁房屋终于有了松动。在市委、市政府的大力推动下,住户们终于同意搬迁了,一个垃圾成堆的地方终于改造成了桂林城的文化地标——— 逍遥楼

  一个最难啃的“骨头”被啃下了,一些市民也从中看到了市委、市政府领导在保护漓江上敢作为、能作为的信心和决心。果不其然,保护漓江、整治漓江两岸脏乱差的行动一个接着一个打响:福隆园片区、塔山片区城中村改造拉开序幕、漓江两岸非法鱼餐馆全部取缔、漓江城市段的几个洲岛即将变身“大公园”、漓江上最后一批“船上人”开始上岸、滨北路成了人们休憩的好去处、“夜漓江”亮起美丽“不夜景”、慢行步道惠及每位桂林人、逍遥楼等地标性建筑屹立在漓江岸边、央视春晚桂林分会场惊艳亮相……这一份份保护漓江,让桂林城市生活更美好的成绩单令人目不暇接,桂林真的走进了“春天里”。

  其实,保护漓江流域的碧水青山,桂林一直保持高压态势。《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明确规定了数十种禁止行为,涵盖了可能对漓江生态环境产生影响的主要行为,如河道挖砂、水质污染、网箱养鱼、植被侵蚀、过度开发旅游餐饮等。将漓江保护纳入法治轨道,建立保护补偿机制,保护情况纳入政府绩效考核。我市严格执行《广西壮族自治区漓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条例》,编制完成《桂林漓江风景名胜区总体规划》,严厉打击破坏漓江景区生态环境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。

  为进一步建立起漓江风景区管理新秩序,我市还建立了“四化”执法平台,采取“打、疏、防”的方式,“水、陆、空”全方位、全范围覆盖巡查监管。每周定期开展对开山采石、挖砂、违法建设等破坏生态环境行为的巡查督查。今年以来,市漓管委共发出生态环境方面督查函39份,其中涉及开山采石21份、违法建设15份、违法挖砂3份。

  在严厉打击破坏漓江生态环境的违法违规行为的同时,我市注重源头保护,不断加强漓江流域生态和饮用水源保护、环境连片整治及青狮潭库区环境综合整治,大力推进桂林防洪及漓江补水枢纽工程。

  推动生态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

  这几天,在福隆园附近的临江路边,市民唐先生和老伴握着扇子悠闲地沿着漓江边散步。道路两旁翠竹轻摆,河水清澈,小鱼在水边叠石下嬉戏,构成了一幅人与自然和谐共处的美丽画面。而这样的景象,要得益于漓江城市段的保护开发利用工作。

  开展漓江城市段的保护开发利用,既是市政工程、民生工程,同时也是美化亮化工程。生态、休闲、文化建设在这里实现完美的融合。

  如今的桂林,华灯初上,叠彩山伏波山象鼻山、塔山、南溪山、斗鸡山在灯光照耀下清晰可见,漓江两岸树木竹林影影绰绰,幽静中带有一份朦胧美。这是我市实施漓江城市段景观亮化工程的成果。

  漓江西岸慢行步道着重对沿岸的一二级堤岸、防洪堤和老旧道路进行系统改造、贯通,通过亮化、绿化、花化,运用玻璃栈道、木栈道、景观平台、外壁浮雕、休憩点、公共服务设施、园林小品、步道标识等各种形式,打造成独具特色的以历史文化展示、亲水、休闲旅游等为主题的市区重要慢游线路。其中,虞山桥一段的玻璃栈道还被赋予“全国最美”的称号。

  当然,“全国最美”步道还将不断被刷新。根据规划,漓江东西岸步道建设将打造独具特色的亲水、休闲旅游“慢游”线路。东岸步道自南洲大桥至净瓶山大桥,将配建自行车道。西岸还将建设历史文化长廊,挖掘桂林的历史人文和风土人情,提升漓江城市段的文化内涵和艺术表现力,并打造好“漓水神韵”、“人文览胜”、“印象桂林”、“民俗风情”四大板块。

  未来,漓江两岸必将更加迷人。

文章标题:综合治理漓江环境精心呵护“中国名片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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